| 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探讨 |
| 副标题: |
| 作者:小雪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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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政府采购因在试点阶段取得了可观的财政节支效果和良好的社会效益而持续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中央更是明确提出了把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项反腐倡廉的战略措施来抓。但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离制度化、规范化运作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作为制度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我国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还远未形成。 本文以各省政府采购实践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为基础,对建立怎样的一套有利于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监督机制作出一些分析。 一、当前政府采购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一)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1.基本法规法律地位不高。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采购尚未制订出一部总括全国的权威的基本法规,只以财政部……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用户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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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小雪 责任编辑: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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