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公选考试|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党员先进性教育|【如何付费】
公务员考试
 
公选考试
招警考试
招考信息 政策法规 公共基础 行政能力 时政申论 时事政治 面试相关
经验之谈 专业科目 报考指南 行政题库 申论题库 面试题库 考试论坛
招考信息 公共科目 专业科目 公文写作 竞岗演说 考试题库 面试题库
招考信息 基础知识 考试题库 竞选演讲 演说写作 理论研究 名家辞集
今天是: 首页 | 招考信息 | 文章中心 | 论文中心 | 下载中心 | 客户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今日考试网』 >> 文章中心 >>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 >> 公共科目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行政许可法]第05课 不必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
[行政许可法]第05课 不必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副标题:
作者:小雪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17

内容预览: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     所谓自主决定的事项一般理解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须行政机关干涉而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且不会危及他人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事情,这些事情完全属于公民个人、或者法人及其他组织本身的事,亦即完全系“私权自治”的范畴。例如公民进行婚姻登记,与其所在的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即没有任何关系。     从法理上讲,凡是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的权利。原则上说,对民事权利,法律一般不能加以限制,如签合同、用工等,都是民事主体能……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用户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提示】本站的VIP会员,才有阅读所有的资料的权限
VIP会员收费标准: [1] 个人vip会员:100元 期限:永久 [2]单位vip会员:500元 期限:永久
详细情况请您参阅 >> 客户帮助中心 << 点击左边的连接即可查看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您拨打我们的热线服务电话:13542011224
文章录入:小雪    责任编辑:小雪 
  • 上一篇文章: [行政许可法]第06课 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

  • 下一篇文章: [行政许可法]第04课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 【字体: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普通文章 申论热点:炒房现象
    普通文章 申论热点:国家商业银行…
    普通文章 申论热点:教师收入不能…
    普通文章 申论热点:政务公开专题
    普通文章 申论热点:假药案
    普通文章 《申论》模拟题(252)…
    普通文章 《申论》模拟题(251)…
    普通文章 公共知识试卷(仿真命题…
    固顶文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
    固顶文章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笔试技…
    固顶文章 《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
    固顶文章 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
    固顶文章 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
    推荐文章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推荐文章 [税务公文]调查报告
    推荐文章 公务员考试指导:《公共…
  • 公共知识试卷(仿…

  • 论述题试卷(仿真…

  • 党政群类《申论》…

  • 财税类《申论》试…

  • 工交类《申论》试…


  • 公安基础知识考前预…

    公安基础知识考前预…

    公安基础知识考前预…

    公安基础知识考前预…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